上海市宝山区地处上海市北部,位于长江三角洲东北角前沿、黄浦江与长江汇合处。宝山区有9个镇分别是:罗店镇、大场镇、杨行镇、月浦镇、罗泾镇、顾村镇、高境镇、庙行镇、淞南镇,其中除大场镇、高境镇、庙行镇、淞南镇靠近城区其它镇基本属于城乡结合部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,城郊地区的城市开发建设不断加快,导致城郊公路不得不逐渐承担其城市道路的功能。城郊公路位于城市外围的新区,原来多为城市对外联系的主要通道,多按公路标准建设。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扩张,导致城市建设用地沿城郊公路蔓延生长,城市规划也就逐渐将城郊公路的周边区域纳入城市规划建设范围。在城市规划中,城郊公路一般处于规划区域的中心位置,且往往被规划为较为重要的城市干路。随着沿线城市建设用地的不断开发,原来的城郊公路需要在满足原有对外交通需求的同时,不得不承担起城市交通的功能;而按公路标准建设的道路与所需承担的城市道路、对外联系通道等多重功能不相匹配,难以满足居民交通出行的需求。因此对城郊地区的公路进行向城市道路的改造任务迫在眉睫。 (一)公路与城市道路的区别 ①服务对象不同 公路主要服务对象是机动车满足一种“以车为本”。城市道路服务对象是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和行人,强调人的安全舒适,是一种“以人为本”。 ②设计标准不同 公路设计主要考虑线型的流畅性,相关的技术标准一般由国家交通部颁布。城市道路设计要与周围建筑和构造物相衔接,相关的技术标准由国家建设部颁布。 ③公路横断面和城市道路横断面之间的区别:公路横断面的主要由车行道、路肩等相关附属设施组成;城市道路横断面主要由车行道(路面)、人行道、路缘石、绿化带、分隔带等。这也是公路与城市道路最主要的区别。 (二)公路与城市道路对比 1、低等级公路(三、四级公路)与低等级城市道路(城市支路)对比 低等级公路(三、四级公路),往往侧重于交通功能,淡化服务功能,其横断面形式单一、大多数无人行道布置,车辆通行基本以机非混行为主,人、机、非通行安全性相对较低; 低等级城市道路(城市次干路与支路),主要侧重于服务功能兼有交通功能,主要以服务周边地块为主,人行道为必要布置设施,车辆通行以机、非分开布置为原则,人、机、非各行其道,安全性相对较高,同时方便后期管理。 如:锦南路(杨南路 ~ 富锦路)段,全线约1公里长,为联通主次干路的南北向道路,同时道路两侧地块企事业单位居多,大车及重车车辆出入较多,路面裂缝及破损较为严重。 建议,在中远期内,建议对该道路进行大中修,以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。 2、高等级公路(一、二级公路)与高等级城市道路(城市主、次干路)对比 高等级公路(一、二级公路)与高等级城市道路(城市主、次干路),在功能侧重点上基本一致。主要从交通设施方面进行对比。 在周边地块开口位置,高等级公路往往缺少行人过街信号灯及相关警示标志,以及车辆出入加减速车道(右转专用道及加速汇合车道)等,而高等级城市道路行人过街信号灯及相关警示标志为必要布置设施,在低等级道路与高等级道路交叉口处,往往考虑右转专用道及加速汇合车道等措施。 如:宝钱公路(浏翔公路 ~ 沪太路)段,全线4公里长,仅在等级较高交叉口处设有交通信号灯,而其余地块出入口位置,基本无行人过街警示设施以及车辆出入加减速车道等,行人过街及车辆出入安全隐患多。 建议,在中远期内,完善高等级公路在周边出入口开口位置交通设施的布置,以减少甚至消除行人过街及车辆出入安全隐患。 3、绿化种植方面对比 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,城市主干路红线内的绿地率应不低于20%,其余地面道路红线内绿地率不低于15%。根据该条例,建议各等级公路在中远期改造时,在满足交通功能前提下,尽量在公路用地范围线内满足该标准或统筹后满足该条例。 4、部分公路配套公用管线不完善 对于城市道路,为周边地块配套市政公用管线,是城市道路的一个重要功能,为周边地块的开发提供条件。 而对公路而言,相对弱化了该方面设施的配套建设,如:友谊西路,蕰川路以西段,现状无上水配套设施,导致周边地块开发时,相关公用管线无法就近接入,需从附近其它道路上寻找接入口,这样不仅阻碍了地块开发进程,对地方经济发展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。 建议,相关管理部门,择机对现状无相关公用管线配套的城镇公路进行摸排,并酌情进行改造。 综合上述,提议区公路管理中心对服务居民区的公路进行排查,按城市道路标准进行配套改造,方便居民出行。
2019年1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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